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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00d44 - 

微网-微波论坛 生存之道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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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 19: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身正不怕影歪,咱们微网是“纯净、朴素、学术、工程的综合性微波论坛门户社区 ”,我想不管怎么严格管理都会有MWTEE的存在空间。我特别佩服站长的办站理念和对微波、交流、共享的热爱。
   以下内容来自http://www.phpwind.net/read-htm-tid-904647.html
    希望对站长有启发,谢谢!祝MWTEE的XDJM在2010年一切顺利!
1、是否需要100万才允许论坛专项备案?
答:论坛专项备案分两种:
1)、盈利性论坛专项备案:需要注册公司、需要法人代表、需要注册资金、需要银行出具的验资报告、需要工商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等等,且注册资金没有限制为100万,公司最低标准,注册资金为10万;所谓的100万为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所必须的,只要你论坛不涉及视听播放功能,不提供影视、音乐资源。可正常按照正规渠道专项备案!
2)、非盈利性论坛专项备案:申请人可以为个人、可以为组织团队、不需要注册资金,但是必须要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大家在这里存在严重的误区,建议大家仔细阅读《互联网电子公告管理规定》,虽然他是2000年发布的,但是目前国内所有通信管理局必须以这个为蓝本,审核论坛专项备案。大家只要有点法律基础的话,就可以清楚的知道,个人完全可以申请论坛专项备案。

2、论坛专项备案需要收费吗?费用是多少?
答:国家明确规定,论坛专项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存在收费的话,你可以到信访部门去投诉!正常情况下,论坛专项备案,需要你打印你要准备的文件、邮寄费用而已!

3、论坛专项备案,可以请人代理吗?代理费用是多少?
答:国家规定,任何网站及论坛、备案或者专项备案都不得委托他人进行代理备案,特别是论坛专项备案,审核非严格,若是查出非论坛所有人代理论坛专项备案,会被通信管理局设为黑名单,永久不予受理专项备案,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能够代理你的论坛专项备案,一般通信管理局,三个月会审核一次你的论坛专项备案材料,发现与论坛专项备案材料不符合的内容,会立刻通知你整改,假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或未达到要求者取消论坛专项备案证书,并且列入黑名单!永久不予受理!

4、个人论坛专项备案,打电话问通信管理局说不允许?
答:由于各地区通信管理局的做法不一,可能会出现直接拒绝的情况,但是国家没有规定个人论坛不允许专项备案,这是他们推脱责任的做法,假如他拒绝你,你可以到其他省份进行论坛专项备案!(注销被省的域名备案号,申请其他受理个人论坛专备的省份,然后专备。或者申请新域名到其他省专备)

受理个人论坛专备的通信局和不受理个人论坛专备的通信局
5、论坛没有专项备案,只要IDC不查,我才懒的备案呢?
答:这种说法很愚蠢,论坛没有专项备案,明确的告诉你这是违法行为,各通信管理局暂时不专项整治,不代表你的论坛就为合法行为,一旦工信部一纸下令,轻者没收服务器,关闭论坛,重者将会收到罚款通知书、没收违法所得!

6、我的IDC把我的论坛关闭了,我该怎么办?
答:建议你不要花时间找新的IDC代理商,假如说你的IDC把你的论坛关闭,说明他们是很负责任的做法,假如你的论坛已经通过专项备案,但是你的服务器所在机房有一台服务器下的论坛没有通过专项备案,而私自开通的话,最惨的情况为:整个机房将被电信运营商一刀切,届时你想把服务器拿回来,或者想备份数据库,都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也不要尝试把论坛搬到国外,终归有一天国家会把国外IP接入列入白名单,未在白名单之内的IP,国内用户是访问不了的。
正确的做法是,审核你的论坛,将论坛专项备案材料准备充足,提交论坛专项备案!

7、论坛专项备案申请地点、和需要提交材料
答:各个省会的通信管理局;
8、关于论坛专项备案周期:
答:对于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公告服务的审批时限.
对于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向原许可或者备案机关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产业部应当自收到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或者备案,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各地区不一样,最少是20天,最多是60天)
以己之微·网博天下:博览微网之术·创造成功之路!
发表于 2010-1-2 22: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MWTEE,我看到很多国外的书籍和资料,眼界开阔了很多!
我再提个建议:站长可以向会员发起捐款倡议,最好能通过支付宝捐款,多少都是会员的一点心意。我想MWTEE的会员不会在乎这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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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 22: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话可说了,这么好的论坛,纯粹的技术论坛,从来不涉及政治或生活的任何话题的论坛,我们技术人员最后的一片乐土,也要面临生死的局面,
是知道最近言论管的紧了,但是没想到紧到这么变态。愤怒~~~~~~

其实这个论坛的坛友,绝大部分可能都是和我一样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纯技术人员,可能也想不出好办法,不过,各位可以帮忙打听其它论坛怎么应对的,可以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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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 01: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上面提供的信息,关于各地专项备案的策略也许不太一样,可以说是推卸责任,也可以说是其它原因,微网的备案号是在四川,而四川通信管理局明确下了规定不允许个人备案,其它地区备案,也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服务器要搬移,要有当地身份证,户口之类,同时管理局也要有人才可以,因此对于微网可能也是件不现实的问题,对于资金的要求,如果不是100万的要求的话,我想微网能顺利度过这个难关的,等我忙完学位英语考试,我会多跑跑,和通信管理局联系下,看看具体的策略,只要资金上没有这么严格的限制,我想我们自己能独立解决这个问题的,我们会尽力不增加大家的负担,全力为大家做更好的服务。我们会尽力解决这个问题,关于注册资金的问题,大家可以不用担心,我们会想办法,我们只期待大家更好的支持微网,共同维护这个纯净的学术研发平台,争取做的更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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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22: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想全部属于自己的真的很难,觉得可以找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来做这个,大家共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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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23: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为什么要这样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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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23: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支持微网!!!!!建议可以拉相关的厂商做元器件的广告,另外一方面也方便大家找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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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23: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要是先解决生存问题,其次是盈利更好的为社区服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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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0: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機會 可以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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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dtwmjz82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1-7 11: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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